基金资产净值总额
基金资产净值总额的内容[1]
基金资产总额包括基金投资资产组合的所有内容:
- 基金拥有的上市股票、认股权证,以计算日集中交易市场的收盘价格为准;未上市的股票、认股权证则由有资格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测算。
- 基金拥有的公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等债券,已上市者,以计算日的收盘价格为准;未上市者,一般以其面值加上至计算日时应收利息为难。
- 基金所拥有的短期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日起至计算日止应收的利息为难。
- 若第1条、第2条中规定的计算日没有收盘价格或参考价格,则以最近的收盘价格和参考价格代替。
- 现金与相当于现金的资产,包括存放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 有可能无法全部收回的资产及或有负债所提留的推备金。
- 已订立契约但尚未履行的资产,应视同已履行资产,计入资产总额。
基金资产净值总额的计算公式
按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资产总额-基金负债总额及各项费用。
相关条目
- 基金单位净值
- 基金负债净值总额
参考文献
- ↑ 刘树军编著.开放式基金买卖[M].ISBN:7-5046-3253-8/F832.51.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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