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G的适应范围是什么?
G2G主要分别应用于以下四种不同工作关系的政府机关之间:1、隶属关系——同一组织系统中的上下级机关之间属于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如省政府与下属各市省政府。2、业务指导关系——同一专业系统中的上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属于业务指导关系,如人事部与省人事厅。3、平行关系——同一组织系统中的同级机关之间属平行关系,如省政府下属的公安厅与财政厅。4、不相隶属关系——非同一系统中的任何机关或部门均为不相隶属关系,如中央宣传部办公厅与解放军总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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