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则的内容
1% 规则表明在互联网上创造内容的人数可以用实际浏览该内容的人数的1%(或者更少)来近似表示。例如,对于在论坛上发布信息的每个人,一般有大约 99 个其他人只是浏览该论坛而不发布信息。这个术语是由作者和博主 Ben McConnell 和 Jackie Huba 创作,尽管早前相同内容的参考信息并不使用这个名字。
数据显示出:每天有10亿次下载以及6,5000次上传——正如 Antony Mayfield所指出的那样,每次上传有1,538次下载——每个独立用户每月20m。
这个数据中的“创作者对消费者”的比率只有0.5%,不过是现在下最终解决还比较早,因为还不是所有人都发现了YouTube(还有就是下载比上传要方便得多,因为任何网页都能包含YouTube的链接)。
再思考一些其他的依赖社区产生内容的项目的统计数据,Wikipedia:Wikipedia所有文章的50%的编辑工作是由0.7%的用户来完成的,而有超过70%的文章是由1.8%的用户来撰写的。该数据来自Church of the Customer的Blog。
从一些社区网站收集的早期的数据显示大约80%的内容是由20%的用户产生的,但是不断增长的数据量给出了清晰的图景,告诉我们Web 2.0的网站应该如何去思考。例如,一个网站如果是要求大量的用户交互和从用户创建的内容的话,它会发现10个人中有9个只是路过而已。
Yahoo的Bradley Horowitz指出相同的情况也适用于Yahoo:在Yahoo Groups(Yahoo的讨论组)上,“用户人口中的1%可能会创建一个讨论组;10%的用户可能会参与地比较活跃,同时实际创作新的内容——开启一个新的主题或者回复已有的主题;100%的用户可以从前面的用户的活动中受益,”他于二月份在其Blog上谈论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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