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基本公共服务中的准基本公共服务有哪些?
非基本公共服务中的准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教育领域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本医疗服务、群众文化、全民健身等服务。还包括提供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政府需要支持的教育服务;医疗卫生领域提供社会保障体系之内的基本医疗服务等;文化领域提供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需要政府扶持的文化服务;在体育领域提供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的、需要政府扶持的体育服务;在社会福利领域,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提供的、政府定价且不足以补偿成本的多样化专业服务;在公共安全领域,提供市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服务和涉及合法、安全、公平等法律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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