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失实
什么是统计失实
统计失实是指在统计记录、计算、整理等过程中出现由于统计行为人自身的主客观因素而导致的统计过失,导致统计数据不实等情况。
统计失实的原因
统计数据失实产生的原因有:
1.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低下,实际操作能力不强,造成操作规范和程序的错误;
2.由于统计人员工作不认真,造成疏忽性错误;其他原因导致的差错;
3.现阶段,有的单位、部门在选取统计岗位人员时,一般选用一些非专业人才,这就造成该岗位的工作人员没有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业务能力,不能按照正确、科学的方法进行统计工作,直接造成工作质量没有保证,达不到目的;
4.还有少数统计人员缺乏“依法统计”的思想,不进行调查研究,只按领导意图取得统计资料。不能正确履行职责,不能坚持原则,不能执行国家统计制度,缺乏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勇气。
统计失实的实质[1]
在统计失实的背后,实际上是统计职能的异化,即统计职能从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为经济社会服务蜕变成为某些官僚群体服务。统计行业的道德风险和人们对统计的不信任感源于统计信息获取的非对称性。统计数字失实受内外两种因素的共同影响。
一是外部压力。这种压力主要来自政府部门和少数领导干部,正常的统计职能因为遭受各种利益冲突,形成外部力量挤压,造成某种挤出效应,使得统计不自觉地沦为某个官员或某些官僚集团服务的工具。由于这些官员和集团更多地追求政绩,以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有了这些“政绩”,官员们就可以在考核中得到良好的评价乃至升迁,因此官员们往往有夸大统计数字的偏好,这不仅使得国家的宏观决策偏离了方向,也使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遭遇了1。统计部门在履行统计职能中往往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统计部门面对法律法规及国家宏观决策和社会公众要求,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另一方面,统计部门面临政府官员的压力,统计人员是由政府任用的,其所依托的资源尤其是财政预算也要由政府提供。权衡之下,统计部门不能不为自身的生存需要考虑,屈从于后者的压力,作出有违统计职业道德的抉择。
二是内部因素。由于统计数据本身是宏观数字,其宏观性和抽象性往往掩盖了许多个体现象本身,公众和监督部门就算对它有怀疑,也往往无从查起。一方面,统计部门与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之间存在着一种博弈关系。在统计信息发布方面,统计部门掌握了较大的信息优势和主动权,信息的不对称容易产生道德风险。不言而喻,统计工作的道德风险集中在统计数字造假上。由于统计部门对社会经济数据进行核算和发布得不到有效的监督,所公布的统计数字无法得到验证,从而容易陷入“造假一缺乏监督一无需承担风险和成本一再造假”的恶性循环中。另一方面,在为政府部门服务(很多时候服务对象具体到某些官员)时,统计部门处于一种被动和尴尬的位置,政府部门制定了某一时期的社会经济指标,即使有些指标很难实现,但一旦确定了计划指标,就律律只能上不能下,就形成了按计划报数。
参考文献
- ↑ 边慧敏,朱世宏主编,财经职业道德,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03,第1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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