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权
什么是放弃权[1]
放弃权是指专利权人放弃其专利的权利。我国《专利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的,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换句话说,放弃专利有两种方式。
放弃权[2]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人行使放弃权,以书面声明的方式提出放弃专利权的,一经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其专利权即可终止,其发明创造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公有技术,任何人都可以不经许可自由使用,并无须向其支付报酬。但专利权人如果已经和他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其放弃专利权时应经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或者赔偿由此给被许可人造成的损失。
相关条目
- 占有权
- 收益权
- 处分权
参考文献
免责声明:本内容来源于第三方作者授权、网友推荐或互联网整理,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学习与参考之用。所有文本和图片版权归原创网站或作者本人所有,其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任何版权侵犯或转载不当之情况,请您通过400-62-96871或关注我们的公众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进行相关处理与修改。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