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支付能力
住房支付能力(Housing Affordability)
什么是住房支付能力[1]
住房支付能力,从字面上看,就是家庭对用于住房方面支出的承受能力。
住房支付能力实际上是对家庭与他们各自的居住环境(Housing Situation)之间关系的利用,社会学与经济学所进行的描述(Stone,2006),它本质上是家庭在其有限的家庭收入与住房支出之间做出平衡。
住房支付能力的分类[1]
根据不同的原则,住房支付能力可以做如下几种分类:
根据居住形态的不同,住房支付能力可以分为购房支付能力和租房支付能力。
根据衡量范围的不同,住房支付能力可以分为单个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地区市场的住房支付能力,以及全国市场的住房支付能力。
根据参照标准的不同,住房支付能力可以分为相对住房支付能力和绝对住房支付能力。其中,前者在衡量过程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种衡量仅能通过有限个家庭消费有限个住房的途径进行对比,得出某个家庭消费某个住房的支付能力是相对强的;后者在衡量之前,要有一个相对普适的标准,例如有一个住房支出占收入的比率上限的标准,低于上限的住房消费就是可支付的(Affordable)。
根据时间范围的不同,住房支付能力可以分为静态住房支付能力和动态住房支付能力。静态住房支付能力不考虑住房支出和收入等因素的变化,着重研究住房支付能力的现实状态;而动态住房支付能力则将诸多因素的变化考虑进来,着重衡量一种发展变动趋势。
住房支付能力的基本特征[1]
1.主观性
虽然我们在前边通过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将住房支付能力问题转化为家庭消费支出的最优化问题,根据线性规划的求解法则,各种支出决策(包括住房支出)的解是唯一的。然而,这种法则建立在效用函数为确定且同一的前提下,效用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中本来就是主观的,单个家庭在考虑某些刚性需求(必需的吃、穿、住、用、行等)的基础上,可以任意决定自己的效用函数。因此,对住房消费来说,支出多少或者多大的比重,就具有很大的主观性了。Stone(2006)、KeinPSOn(1993)、Linnerman(1992)以及Hulchanski(1995)都对住房支付能力的主观性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对评判指标进行了相应的设计。正如2002年2月,英国国会的选举委员会(u.K.Parliamen—tarySelectCommittee)的一份关于住房支付能力的官方声明毫不留情的指出:“不论什么房屋的住房支付能力,归根结底都是主观的。”
2.最优性
最优性是指,理性的家庭总会根据自己的收入约束和客观情况,选择自己最适合的住房消费方式,以使支付能力最大程度的满足家庭需求。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支付能力能够决定家庭的效用函数,而住房支出在家庭支出中占据着主要的地位,住房支付能力又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效用函数。通俗的讲,单纯从家庭支出的角度看,一个家庭居住什么样的房子才是最优选择,答案是住他能够买得起的,如果一处房子再贵一分钱这个家庭就买不起了,这处房子就是最优选择。这种类似同义反复的逻辑,也从另一个侧面佐证了住房支付能力的主观性。
3.可测度性
尽管住房支付能力是主观的,但它仍有一定的规律可循。首先,家庭中的某些需求是刚性的;其次,在一个较为固定的时期,比如说十年内,家庭的收入及增长情况也是可以预期的:再次,家庭支出结构的变化也是存在一定规律的(比如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所揭示的规律等);第四,对于同一处住房而言,每月或者每年的支出也是相对固定的(利率、价格水平等因素会有一定的影响)。另外,由于主观性的程度一般会随收入水平的下降而降低,因此,收八水平越低的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的可测度性越强,而对于收入水平较高的家庭而言,虽可测度性减弱,但研究他们的支付能力显然已失去很大意义。针对可测度性,笔者在后文中将讨论可支付的标准问题。
4.易变性
易变性主要是指随着收入水平以及社会地位(美国等西方国家中,社会地位的不同,其可获得住房信贷的难易程度也有所差异)的变化,住房支付能力也会随着改变。通常的规律是,收入水平提高及社会地位的提升,都会有助于家庭改善其住房支付能力。而且这种改善往往不是线性的,即会呈现出一种加速的上升态势。例如,对于同一处住房,家庭收入增加所带来的边际作用,可能会大于可能会远远大于增加的收入用于其他方面支出的效用,而家庭就会将增加部分收入的绝大部分甚至是全部用于住房的支出。
住房支付能力的影响因素[2]
影响住房支付能力的因素主要有住宅价格、家庭收入、融资方式、住房消费倾向等。由于这些因素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因而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也是动态变化的。
1.住宅价格
住宅价格指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经济适用房的微利价格或廉租房租金(虽然住房消费还包括装修费用、维修费用和物业管理费等用于住房消费的开支,但在研究住房支付能力时通常不予考虑)。
2.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包括抵押贷款类型、贷款价值比、还款期限、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以及还款方式等。贷款方式对支付能力的影响表现在:家庭对政府担保贷款的支付力比商业贷款支付力强;首付款比例低、偿还期限长则居民支付能力强;利率提高支付能力下降、利率下调支付能力增强。对年轻家庭,现实收入有限但顶期收入会逐步增加。累进还款方式会增强年轻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
3.住房消费倾向
世界银行于1985年的一项调查表明,住房消费倾向有三个特点:①同期收入水平低的家庭比收入水平高的家庭住房消费倾向高,因为低收入家庭往往为了住房而排挤其他消费,另外也有消费偏好的原因;②长期来看,住房消费倾向随总体收入水平的上升及恩格尔系数的降低而增加;③自置居所者比租房者消费倾向高。
4.其他影响因素
家庭人口特征、婚姻状况和家庭构成等因素会影响家庭的收入和消费,进而也影响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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