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举报的问题和挑战是什么?
虽然我国并不缺乏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刑法中也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但“假公济私”之类概念太过模糊和笼统,而仅限于举报者本人的保护范围也明显过窄。
时有发生的举报人遭受打击甚至生命威胁的事件,无不深深刺痛公众的神经,举报腐败的正义之举因此而披上了一层悲壮的色彩。举报人因此藏身网络。
对司法部门来说,大多数举报者匿名躲藏于网络既是一种尴尬,又是一种挑战。如何最大限度地将网络监督还原为程序举报,应该是当务之急。我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已有4年,作为其中重要的制度保障,“保护举报人”不应继续付之阙如。从2000年开始,每年两会都传出过呼吁制定“举报法”的声音,是为反腐勇士撑起一柄法律“保护伞”的时候了。
虚幻的网络监督不足以也不应该担当起反腐主战场的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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