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申请单位需要按照以下步骤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具体的视听节目播出内容安排、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方案、申请单位现有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和流程、编辑、技术等专业人员的数量和背景情况、节目购买合同或意向书、办公场所产权或租用证明等。
- 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经初审后报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审批;中央直属单位直接向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 省级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初审意见之日起4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时间为20日。
- 如果许可证获得许可,将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如果不予许可,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办理的具体流程和时限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需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办理。
免责声明:本内容来源于第三方作者授权、网友推荐或互联网整理,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学习与参考之用。所有文本和图片版权归原创网站或作者本人所有,其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任何版权侵犯或转载不当之情况,请您通过400-62-96871或关注我们的公众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进行相关处理与修改。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