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恶意及非科学营销的建议
(一)正确理解营销思想的核心内涵:要对恶意及非科学营销进行治理,必须正确理解营销思想的核心内涵。营销的核心内涵就是为顾客提供价值,同时要兼顾相关者的利益。
(二)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企业必须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展开理性的、有序的、良性的竞争,在双赢或多赢的竞争观念指导下开展竞争。
(三)确定科学的营销组合:企业是通过对营销组合的各组成因素的调整和有效配合,来适应外部营销环境的变化和实现企业营销目标,要避免恶意营销和非科学营销的发生,营销组合必须要具备科学性。
(四)加强诚信体系与法治建设:诚信缺失现在已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对于治理恶性和非科学营销,应从建立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培育和发挥社会自治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以及加强监管体系等方面进行诚信体系的建设。
(五)健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管:企业是否会从事恶意及非科学营销是由企业的营销观念、企业道德和企业自律程度来决定的,所以必须要靠企业外部的监管才有保障。我国政府应该不断完善与健全监管体系,形成工商、税务、海关、贸易、交通、质检、药监、环保、劳动人事、公用事业、公安、法院、检察院联动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积极发展独立的民间质量监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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