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利用尽理论的起源是什么?
商标权利用尽理论的起源是基于实践中的需要。在商标权商品被商标权所有人或被许可人以合法方式销售或转让后,买受人很可能再行销售,如批发零售和转销。商标法规定了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限制了买受人对其购买的商标权商品的进一步销售。然而,这种限制对于商标权商品的销路和买受人的权利和利益来说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自由竞争和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了保护买受人的权利,限制商标权人的权利,商标权利用尽理论应运而生。然而,在商标权商品出售后,商标权人究竟用尽了哪些权利,是全部用尽还是部分用尽,目前仍存在争议和模糊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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