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会计
增值会计(Value Added Accounting)
增值会计的概述[1]
增值会计是以计算和分析增值额为主要目的的会计信息系统。它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的英国,当时英国新剑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庇古创立了福利经济学,其研究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如何将一个经济社会的资源(包括生产要素和产品)在社会各个部门或不同个体之间进行配置或分配,以达到“最优”或“最适度”的境界。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会计学家们开始考虑对传统的会计观念加以更新,对传统会计的范围加以拓展,对传统会计的某些内容加以改造,使之既能反映企业经济效益或市场价值的生产、实现和分配,又能反映和揭示企业社会效益或市场价值的形成、实现和分配的过程,于是,社会责任会计应运而生,而通过编制增值表衡量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增值会计就是社会责任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增值会计中,最重要的概念是增值额。根据对企业增值额含义的不同理解,可将增值额分为总增值额(GVA)和净增值额(NVA)。分别来源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净产值指标。总增值额是指产品价值中扣除劳动对象转移价值后的新增价值。净增值额是在毛增值额的基础上,扣除劳动资料的转移价值后的新增价值。增值额不同于传统会计中的净利润指标,但增值额和净利润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可以从下列公式中看出:
净利润=收入-外购物料与服务-工资-利息-税金-折旧=当期利润分配的股利+留存收益 总增值额=收入-外购物料与服务=当期利润分配的股利+留存收益+工资+利息+税金+折旧 净增值额=收入-外购物料与服务-折旧=当期利润分配的股利+留存收益+工资+利息+税金
传统的税后利润(即净利润),是将产品价值扣除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劳动力成本、税金和利息等要素费用之后归属于股东权益的部分,着重反映企业股东的受益情况。而增值额的计算扩大了经营成果的计算视野,反映了全体贡献主体包括股东、债权人、政府部门、劳动者等所有相关部门的受益情况,这是同知识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的多元学说相适应的。
增值会计是以编制增值表为主体的增值报告作为输出相关信息的载体,增值表编制的基本原理是“增值额=分配额”,更具体一些,可表示为“收入-外购物料与服务-折旧=当期利润分配的股利+留存收益+工资+利息+税金”。等式左边是企业当期新创造的价值,即企业对其各利益集团的贡献;等式右边是对企业当期新创造价值的分配,反映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增值表最早出现于英国,有学者认为,这可能是英国政府面临当时的工业大萧条而采取的一种措施。1973年4月,英国政府开始对工商企业征收增值税,而增值表是科学计算增值税的一种有效办法,许多企业开始尝试编制增值表。1975年,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发表公司公告,建议工业企业在年报中增加编制增值表。1977年,英国商业部也要求商业企业在公司年度报告中增加编制增值表。
增值会计通过编制增值表来反映企业增值的形成与分配的过程,有利于企业各相关利益集团的长远发展,对企业微观经济管理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成为联系企业微观会计和国家宏观会计的纽带。
增值会计的基本原理[2]
增值会计是以研究增值额为重点, 采取核算与管理相结合, 达到提高社会整体经济效益目的的一种会计方法, 它把企业增值额作为衡量企业经济效益的主要指标。而目前现行财务会计则是把利润额作为企业经济效益的主要指标。增值额是把企业看作一个若干利益集团组合起来的一个利益共同体, 该利益共同体的所得与所费之差即为增值额; 而利润则从业主的角度出发, 把它理解为业主所得与所费之差。从数量上看, 两者之间存在差额的主要原因在于员工工资, 即增值会计把员工工资不视为成本, 而是视为收入。以增值额为基础的分配模式如下:。
企业销售收入- 外购商品及劳务- 折旧+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企业增值额企业增值额- 利息及税金= 弹性分配的企业增值额从公式中可知, 增值会计与利润会计的最大区别, 就是把员工工资变为弹性收入, 参与企业息税后增值额的一次性分配。在计算增值额时, 对于折旧的处理在会计学界存在着争议, 一种将包含折旧额的增值额称为增值毛额, 不包含折旧的称为增值净额。赞成应用毛额的观点认为, 第一, 折旧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 若将它纳入增值额可消除主观影响。第二, 折旧可以用于投资, 从这个角度看它与留存收益具有相同性质。折旧与外购材料及劳务性质是相同的, 是固定资产在生产中的耗费, 即使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也只是影响各期间数额而不影响总量, 而且在财务会计中一贯把它作为成本来处理而不是用于分配领域, 因此应采用增值净额核算为宜。
增值会计产生的理论依据是西方福利经济学。福利经济学是传统经济学和伦理学的结合体, 它是根据一定的价值判断确定经济体系的运行是否符合既定的社会目标, 即从伦理学的观点来看何种分配是对社会最可取的分配, 并兼顾效益与公平。采用增值额分配方法就能将业主、企业、员工形成紧密结合的利益共同体, 不会出现为追求一方利益而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况。
增值会计的核算[2]
增值会计的核算主要是正确计算增值额。增值额的核算可按上述所列公式计算, 按照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观点, 成本价格K=C+V, 在这里我们只需核算C, 而V 则作为收入在息税后分配给员工个人, 其中销售收入、外购商品及劳务、折旧和营业外收入都与现行财务会计制度核算方法相同, 而对营业外支出中也要区分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价值,只将外购材料及劳务的支出计入, 而不含员工人工费用。企业核算时应专门增设“增值额”科目, 该科目贷方用来反映增值额的形成, 借方用来反映增值额的分配。
增值会计的有效应用[3]
1.从增值额的形成看,有利于促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增值额的大小,反映了企业资源配置的优化程度,合理的资源配置,可以提供较大的增值额。反之,资源利用程度低,导致销售收入减少,从而降低增值额。同样,通过增值额与外购货品和劳务比较,能说明企业生产效率的高低,亦即企业经营管理的效益高低。
2.从增值额的分配看,有利于揭示有关利益主体,从企业获取所得的情况。与损益表相见,扩大了经营成果的范围,与利润分配表相比,经营成果的分配,从原来的政府、投资者为主反映,扩大到反映职工、债权人、政府、投资者、企业本身等的共同利益,便于各自确定在企业增值额分配中的地位。这将是会计领域的重大突破。
3.从劳动价值角度看,有利于调动增值创造者的积极性。增值的本质是劳动创造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就是为了创造增值,只有创造增值的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因此,增值会计要引导职工关心商品增值,关心自己所得,对增值产生信心,信心产生热忱,而热忱则提高增值额。
4.从核算的角度看,有利于企业增值会计的核算与国民经济核算有机的联系起来。我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主要指标之一是国民生产总值,它反映全社会经济活动的最终成果,是衡量国民经济发展规模、速度的基本指标,也是分析经济结构和宏观经济效益的基础数据。
与利润相比,“增值”概念只是一个新生事物崭露头角,对它的研究可以在更宽更广的领域进行。它不仅仅是一个收益指标,它的产生反映了一种分配的观念改革,特别是对劳动者分配的一种改革,它将劳动者置于与所有者相同的地位,反映了社会的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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