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提示期限
什么是票据提示期限[1]
票据提示期限是指票据提示行为的有效期限。
票据提示期限的种类[2]
依提示目的不同,可以将票据的提示期限分为两种:一种是承兑提示期限,另一种是付款提示期限。承兑提示的目的是要确定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是否有意承担付款义务。付款提示的目的是请求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票据的提示期限依法确定。如:关于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的承兑提示期限,日内瓦《汇票、本票统一法公约》-规定为自发票日起1年;我国规定为1个月;英国和美国规定应当在合理的期间内。关于非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的付款提示期限,日内瓦《汇票、本票统一法公约》规定为付款到期日或其后2日内;我国规定为付款到期日起10日内;英国和美国规定为付款到期日当日。持票人不能在法定提示期限内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参考文献
免责声明:本内容来源于第三方作者授权、网友推荐或互联网整理,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学习与参考之用。所有文本和图片版权归原创网站或作者本人所有,其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任何版权侵犯或转载不当之情况,请您通过400-62-96871或关注我们的公众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进行相关处理与修改。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