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时差
什么是工作总时差[1]
工作总时差是指在不影响总工期的前提下,本工作可以利用的机动时间,即由于工作最迟完成时间与最早开始时间之差大于工作持续时间而产生的机动时间。利用这段时间延长工作的持续时间或推迟其开工时间,不会影响计划的总工期。
工作总时差的计算[2]
公式一:TFi − j = LSi − j − ESi − j
公式二:TFi − j = LFi − j − EFi − j
例如在左图中,工作(3—7)的总时差为:
TF3 − 7 = LS3 − 7 − ES3 − 7 = 8 − 4 = 4
TF3 − 7 = LF3 − 7 − EF3 − 7 = 9 − 5 = 4
工作总时差的特点[1]
工作总时差还具有这样一个特点,就是它不仅属于本工作,而且与前后工作都有密切的关系,也就是说它为一条或一段线路共有。前一工作动用了工作总时差,其紧后工作的总时差将变为原总时差与已动用总时差的差值。
相关条目
- 工作自由时差
- 工作最早时间
- 工作最迟时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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