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最佳规模论
产业集聚最佳规模论概述
美国区域经济学家埃德加.M.胡佛,在20世纪30年代论证了不同产业的区位结构之后,将规模经济区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他认为,就任何一种产业来说,都有:(1)单个区位单位(工厂、商店等等)的规模决定的经济;(2)单个公司(即联合企业体)的规模决定的经济;(3)该产业在某个区位的集聚体的规模决定的经济。而这些经济各自得以达到最大值的规模,则可以分别看作是区位单位最佳规模、公司最佳规模和集聚体最佳规模[1]。[2]
埃德加·胡佛的主要贡献在于指出产业集聚存在一个最佳的规模,如果集聚企业太少,集聚规模太小的话,则达不到集聚能产生的最佳效果;如果集聚企业太多,则可能由于某些方面的原因使集聚区的整体效应反而下降。
参考文献
免责声明:本内容来源于第三方作者授权、网友推荐或互联网整理,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学习与参考之用。所有文本和图片版权归原创网站或作者本人所有,其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任何版权侵犯或转载不当之情况,请您通过400-62-96871或关注我们的公众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进行相关处理与修改。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