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产生与发展是如何的?
ODR(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是ADR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而扩大到网络空间的运用,可以翻译成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在此机制中,当事人通过电脑在因特网上将争议提交网上仲裁,最后又从网上获得裁决。换言之,网络科技的发展与ADR相结合衍生出了ODR(在线纠纷解决机制)。
ODR始于美国1996年的三个试验性的方案,分别是The Virtual Magistrate(VM),The University of Maryland Online Mediation Project(UMOMP),及The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Online Ombuds Office(OOO)。从上世纪90年代末到目前为止,ODR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其发展最快的是美国,互联网上绝大部分ODR网站设在美国,美国政府也积极参与推动ODR的发展。欧盟也是ODR的积极倡导者和推动者,欧盟在1998年《电子商务指令》第17条中要求成员国的法律不应妨碍消费者通过各种法院外途径包括电子方式解决纠纷。另外,欧盟和美国还共同发表声明性文件,主张企业、政府、消费者组织以及学术机构应共同合作推动ODR的发展。亚太经合组织(APEC)电子商务指导小组也于2000年就建立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的信心、提供处理消费者争议的救济手段等议题在曼谷召开消费者保护的论坛会议进行探讨研究。因此,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很多国家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ODR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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