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模式和特点是什么?
ODR的模式主要有三种:
1.不公开报价和请求的处理模式(Blind Demand/Offer Claim Settlement)。这种模式往往是通过一种计算机程序自动化地处理的模式。双方的报价和请求对另一方都是不公开的,以便在纠纷解决不成而进入其他救济程序时,不会暴露自己请求和报价的底限。
2.在线ADR模式(Online Mediation, Arbitration, or Other Dispute Handling Services)。这种模式运用现代的网络技术,如电子邮件、聊天室、网络会议、视频会议等,把离线状态下ADR的服务运用到网络环境下,以解决争议。
3.计算机辅助交涉模式(Decision/Negotiation Support Systems)。这种模式通过一种专门设计的计算机程序,辅助争议各方达成综合解决方案。这种模式据说可以解决多数主体的、多个争议点的复杂纠纷。
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与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包括离线ADR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采用最新的科技,特别是网络科技。包括计算机编程技术、各种先进的网络通讯技术以及保障信息安全的技术。
2.以业界自律为基础的运行机制。在网络空间提供各种选择性纠纷解决服务的几乎都是私人性的非盈利机构,通过业界自律机制建立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关系。
3.全球化的解决方案和运行模式。ODR建立在国际互联网上,当事人不管身在何处,都可以把自己的纠纷提交在线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处理。
4.严格的保密性措施。ODR采取保密性措施,如及时删除不必要的自动备份信息和加密措施,以保证数据机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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