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直播销售模式的优势与局限
今年天猫双11预售首日,近10万名淘宝主播开始直播销售,近2万家品牌也采用了直播销售方式。与去年相比,淘宝直播的增长已经超过了15倍。直播业务已经为阿里巴巴每年创造了1000亿GMV的价值。然而,在双11前夕,一些问题暴露出来,比如口红一哥李佳琦的直播出现了问题,薇娅的直播言论也不当。品牌商对直播业绩感到兴奋的同时,也对网红的质量感到担忧。面对即将到来的双12购物狂欢节,品牌商是否应该请网红进行直播销售呢?
网红直播销售模式是一把双刃剑。首先,网红直播结合了线下零售和内容电商的优势。销售过程可以分为传递信息、唤起心理、打破防御和维护承诺四个阶段。线下零售通过实物展示商品信息,利用视、听、嗅、味、触五感来激发顾客的消费心理,并通过销售人员的观察和说服来打破顾客的理性防御。内容电商则通过图文内容种草和明星、KOL软广的植入来引发口碑裂变,影响范围扩大到全网。现在的网红直播结合了线下零售和内容电商的优点,可以传递实物的视觉、听觉信息,以及网红亲身感受的嗅觉、味觉、触觉。销售技巧夸张而低价吸引人,在唤起感性心理的同时,还能实时互动打破用户的理性防御。然而,其影响范围取决于网红的用户规模和流量资源。
网红的信用契约源于其专业影响力。在维护承诺阶段,网红直播与以往的直播形式不同。过去,商贩通过在集市上展示才艺来吸引人群,并在此基础上推销产品。这种销售依赖于隐性的社会契约,即观众看了表演后应该买东西,否则就是“白嫖”。尽管产品可能不好,也没有可靠的售后服务。类似地,一些自媒体人会自称以写稿为生,向用户请求打赏。现代商超中,直播变成了产品展示的场所。商家会举办各种活动,让销售人员展示商品的使用情况,并通过试吃、试用、抽奖等活动吸引顾客。有些商家甚至开设体验店,让顾客直接感受产品融入生活的场景。这种销售依赖于商家契约,尽管销售人员全程引导活动流程,但顾客只认可商家而不是个人。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电视购物中。进入互联网时代后,直播成为了人物展示的场所。网红除了展示才艺,还担任产品体验大使的角色。这种网红的个人信用契约与KOL(关键意见领袖)身份有关。他们是某个领域的“草根”专家,带有某类产品的标签。例如李佳琪是美妆领域的KOL,罗振宇是知识领域的KOL,王自如是手机领域的KOL。KOL依靠的是专业影响力,并需要专注于某个垂直领域。这与明星代言人不同,明星依靠气质的影响力,并为品牌形象负责,可以跨越多个领域代言多个品牌。
网红直播销售依赖于外部动机,缺乏品牌力。根据《2018中国网红经济发展报告》,网红直播的用户中有60%以上是90后,50%以上来自三四线城市。这些用户大多具有高消费欲望但低购买力,对新鲜感和低价非常敏感。这些消费动机都属于外部动机,网红的信用可以随时转向其他品牌,用户对新鲜感逐渐适应,低价也只是一种没有壁垒的引导手段。品牌依赖网红直播卖货就像一个人依赖药物来维持健康,这至少会带来两个问题:首先,用户对新鲜刺激逐渐麻木,对低价诱导过于依赖。如果无法提供足够的刺激和低价,产品就无法销售出去。其次,品牌对用户缺乏影响力,网红的满意与否决定了品牌的生死。长期的销售策略应该是基于科学的品牌建设,而不是依赖网红。
网红直播带货往往夸大消费者的预期,透支了产品力。网红产品最常被诟病的问题是质量问题。然而,这些质量问题并不完全是产品本身导致的,而是由用户感知决定的。感知质量是产品实际体验超过预期的那部分品牌价值。以带货著称的网红并不是品牌所有者,不对品牌的长远发展负责。他们只负责短期销量,善于唤起用户的感性心理,在用户意识薄弱的瞬间抛出夸张的言辞,打破用户的底线。这种销售技巧会提高用户的预期。即使产品质量良好,用户也很难获得超出预期的满意度,甚至可能根本不满意。雷军说过:“口碑的真谛是超越用户的期望值。”感知质量是品牌利用顾客体验来突出产品优势的媒介。然而,在网红直播环节中,产品优势已经被透支了。
经过改写后的内容如下:
今年天猫双11预售首日,有近10万名淘宝主播开始了直播销售,近2万家品牌也采用了直播销售方式。与去年相比,淘宝直播的增长已经超过了15倍。直播业务已经为阿里巴巴每年创造了1000亿GMV的价值。然而,在双11前夕,一些问题暴露出来,比如口红一哥李佳琦的直播出现了问题,薇娅的直播言论也不当。品牌商对直播业绩感到兴奋的同时,也对网红的质量感到担忧。面对即将到来的双12购物狂欢节,品牌商是否应该请网红进行直播销售呢?
网红直播销售模式是一把双刃剑。首先,网红直播结合了线下零售和内容电商的优势。销售过程可以分为传递信息、唤起心理、打破防御和维护承诺四个阶段。线下零售依靠实物展示商品信息,利用视、听、嗅、味、触五感来激发顾客的消费心理,并通过销售人员的观察和说服来打破顾客的理性防御。内容电商则通过图文内容种草和明星、KOL软广的植入来引发口碑裂变,影响范围扩大到全网。现在的网红直播结合了线下零售和内容电商的优点,可以传递实物的视觉、听觉信息,以及网红亲身感受的嗅觉、味觉、触觉。销售技巧夸张而低价吸引人,在唤起感性心理的同时,还能实时互动打破用户的理性防御。然而,其影响范围取决于网红的用户规模和流量资源。
网红的信用契约源于其专业影响力。在维护承诺阶段,网红直播与以往的直播形式不同。过去,商贩通过在集市上展示才艺来吸引人群,并在此基础上推销产品。这种销售依赖于隐性的社会契约,即观众看了表演后应该买东西,否则就是“白嫖”。尽管产品可能不好,也没有可靠的售后服务。类似地,一些自媒体人会自称以写稿为生,向用户请求打赏。现代商超中,直播变成了产品展示的场所。商家会举办各种活动,让销售人员展示商品的使用情况,并通过试吃、试用、抽奖等活动吸引顾客。有些商家甚至开设体验店,让顾客直接感受产品融入生活的场景。这种销售依赖于商家契约,尽管销售人员全程引导活动流程,但顾客只认可商家而不是个人。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电视购物中。进入互联网时代后,直播成为了人物展示的场所。网红除了展示才艺,还担任产品体验大使的角色。这种网红的个人信用契约与KOL(关键意见领袖)身份有关。他们是某个领域的“草根”专家,带有某类产品的标签。例如李佳琪是美妆领域的KOL,罗振宇是知识领域的KOL,王自如是手机领域的KOL。KOL依靠的是专业影响力,并需要专注于某个垂直领域。这与明星代言人不同,明星依靠气质的影响力,并为品牌形象负责,可以跨越多个领域代言多个品牌。
网红直播销售依赖于外部动机,缺乏品牌力。根据《2018中国网红经济发展报告》,网红直播的用户中有60%以上是90后,50%以上来自三四线城市。这些用户大多具有高消费欲望但低购买力,对新鲜感和低价非常敏感。这些消费动机都属于外部动机,网红的信用可以随时转向其他品牌,用户对新鲜感逐渐适应,低价也只是一种没有壁垒的引导手段。品牌依赖网红直播卖货就像一个人依赖药物来维持健康,这至少会带来两个问题:首先,用户对新鲜刺激逐渐麻木,对低价诱导过于依赖。如果无法提供足够的刺激和低价,产品就无法销售出去。其次,品牌对用户缺乏影响力,网红的满意与否决定了品牌的生死。长期的销售策略应该是基于科学的品牌建设,而不是依赖网红。
网红直播带货往往夸大消费者的预期,透支了产品力。网红产品最常被诟病的问题是质量问题。然而,这些质量问题并不完全是产品本身导致的,而是由用户感知决定的。感知质量是产品实际体验超过预期的那部分品牌价值。以带货著称的网红并不是品牌所有者,不对品牌的长远发展负责。他们只负责短期销量,善于唤起用户的感性心理,在用户意识薄弱的瞬间抛出夸张的言辞,打破用户的底线。这种销售技巧会提高用户的预期。即使产品质量良好,用户也很难获得超出预期的满意度,甚至可能根本不满意。雷军曾说过:“口碑的真谛是超越用户的期望值。”感知质量是品牌利用顾客体验来突出产品优势的媒介。然而,在网红直播环节中,产品优势已经被透支了。
商品市场的规律在资本市场同样适用。以前亚马逊、微软刚上市时市值约为10亿美元,而今天它们的市值已经达到了万亿美元。然而,近年来上市的科技公司,如搜狗、小米等,在上市前的估值已经达到数十亿甚至百亿美元,但上市后市值却一直下跌。这就像透支用户预期就是透支信用卡一样。
网红直播销售模式适用范围广泛,至少有三种情况下应该重点考虑网红直播卖货。首先,对于新品牌产品来说,面对传统大品牌时往往面临困境。大多数人会选择国际知名品牌,因为它们有品牌价值,便于挑选。然而,在网红直播的销售模式下,用户以娱乐心态参与,对广告不抵制,新品牌可以获得充分展示的机会,降低了用户接收商品信息的阻力。其次,对于创新产品来说,初期推广往往面临认知和习惯的问题。然而,网红直播可以通过展示创新产品的使用过程和体验,解决用户的认知和习惯问题。网红不仅是销售者,还成为产品顾问,与用户共同培养创新产品的使用习惯。最后,对于长尾产品来说,网红直播可以将分散、小众的需求聚集在一起,形成稳定的社群关系,吸引忠实用户。
网红直播带货的疯狂正是宏观经济增长红利、产业增长红利和模式增长红利的叠加结果。高消费欲望和低购买力的90后和三四线城市用户带来了宏观经济增长红利。直播平台的竞争和发展需要为网红提供流量和政策扶持,形成了产业增长红利。网红提供的新鲜、低价的销售模式得到了品牌商的追捧和支持,形成了模式增长红利。然而,这种激进的模式缺乏可复制性。顶级网红的公司签约了众多知名网红,但除了少数网红之外,其他人的年销售额很低。随着网红直播的发展,这些红利将逐渐减少。网红直播的重心将转移到运营效率上。网红直播的价值在于媒体和渠道,它们决定了网红直播的两个出路:媒介化KOL和人格化经销商。
媒介化KOL是将直播流量转化为专业信用的新媒体,这是流量平台的发展趋势。那些经历了博客、微博、微信、短视频、直播等流量平台变革的网红,转型为企业主的网红,一定积累了非流量化的资源和能力。
现在的网红直播销售虽然可以促进商品销售,但是对品牌资产的贡献不足。主要原因是网红的专业信用不够稳固,过度依赖销售技巧和低价诱导,而不是建立专业影响力。作为流量主,网红可以持续输出垂直领域的内容,为KOL的专业信用做出贡献。当网红建立起专业领域的威信时,就能成为品牌联想的化身,同时具备明星代言和专家背书的效果。网红作为传播媒介或营销活动大使,可以为品牌赋能,而不是简单地带动销售,不顾品牌资产的损耗。例如,罗振宇在2018年的“时间的朋友”跨年演讲上推荐何帆的新书《变量》,不仅提高了销量,还进一步提升了图书和作者的影响力。媒介化KOL将直播的流量和人气转化为非流量化的专业信用,形成了跨媒体生存的资源和能力。
人格化经销商是将商品资源转化为用户服务的一种方式。网红直播销售所展示的“为用户服务”,往往只是激发用户消费冲动的手段。这种做法不仅消耗了品牌商的产品实力,也失去了用户的长期信任。网红带货成为了一种“新商业流寇”,一波波地忽悠用户,一批批地带坏产品,再换上一批。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回归直播这一新型媒体的价值本质:与用户进行更加直观、真实的沟通。除了频繁切换品牌,一茬茬地割韭菜,网红还可以转向发掘用户的长期价值。传统的经销商主要负责品牌商和零售商之间的利益和信用交换,涉及不到对用户关系的洞察和管理。网红直播可以利用个人特点,从帮助品牌卖货转变为帮助用户选择产品。网红负责用户的长期体验,只要能力所及,可以满足用户一系列配套产品的需求,如家居用品系列、游戏电竞系列和时尚美妆系列等。这样,网红就将被诟病的“流寇生意”变为了“伙伴生意”,帮助用户寻找优质的新品牌,陪伴用户度过创新产品使用初期的不适阶段,并促使长尾需求的用户形成一个稳定的社群。人格化经销商更像是多品类项目采购经理,对一个项目负责到底,自然会引发口碑裂变。简而言之,媒介化KOL和人格化经销商都以用户信用为基础,两者的区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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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化KOL主要为品牌提供服务,利用专业信用传递品牌价值,通过广告费和代言费获得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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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化经销商主要为用户提供服务,利用选品能力服务长期用户,通过佣金、差价和服务费获得利润。无论网红选择哪条道路,与当前直播带货最本质的区别仍然是用心去做事。媒介化KOL需要积累专业影响力,人格化经销商需要陪伴用户体验整个过程。相比于当前网红直播热衷于追求新鲜刺激、唯低价是取、玩弄销售技巧的生死速时模式,虽然赚钱较慢,但更为稳妥。也许在发展壮大之后,网红还可以成为传播公司或经销公司,甚至被收入巨头麾下。
本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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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直播销售模式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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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内容决定网红和用户的关系,因此网红的专业知识是信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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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资源决定用户规模,因此网红的影响力是内容引流和平台供流的双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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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能力决定转化率,因此带货网红本质上是金牌销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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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化为存量的流量决定品牌资产,因此品牌只能依靠网红直播,而不能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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